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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24-12-24 09:57   浏览量:
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婚姻持续期间,由双方各自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工报酬等等;

其次是因若干因素,例如生产、经商、投资等活动而产生的利益和回报;

再者,是因为知识版权或专利权等知识财产而衍生出的经济收益;除此之外,还包括从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来的财产(但需注意,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属于某一方,则不在此列);

最后,还有其他任何应被视

为共同拥有的财产,如夫妇二人在此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汽车等。总而言之,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算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指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认可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一方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否则不算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什么算夫妻共同债务关系

夫妻共同负债指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如购房、共同经营的贷款。一方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借款,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括:婚姻期间工资、奖金等收入;生产、经商、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经济收益;继承或赠与(除非指定个人所有);及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这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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