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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男方)主张债权。女方(男方)不能以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也将作为评判、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重要依据。如男方(女方)不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也就无法让女方(男方)成为债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女方(男方)也可以证明该借款合同形成于夫妻分居阶段,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家庭生活开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3、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上文的介绍,即使在分居之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原则上也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除外。
侦探社温馨提示:
长沙调查取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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