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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外情取证:收养关系的成立

发布日期:2023-04-30 16:51   浏览量: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 长沙市私家侦探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 长沙市调查公司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 长沙私家调查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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