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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还要不要调解

发布日期:2021-12-12 12:34   浏览量: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原来协长沙外遇调查取证议离婚须30个工作日才能完,如今只要手续齐全,三天就能办完,民政部门不再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此举的现实背景是,如今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人越来越少,而是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原因,一是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程序更简单;二是诉讼离婚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最快半天就能完成。北京市民政局的这一做法是否会普及全国尚需时间验证,但它所显示的两个趋势已为舆论瞩目,一是离婚将更快捷简便,二是离婚将逐渐告别调解。  李紫薇(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  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新规定,只要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申请书、结婚证、两寸单人照片七个要件全部齐全,最长三天、最短半天就可办好手续。  调解不是民政部门的职能,以往协议离婚办理时间较长,主要是基于“宁毁十座庙,不毁一桩亲”、劝和不劝散的传统观念的考虑,而现在离婚更多地被认为仅仅是人们的自决权力,现代人受教育 长沙侦探事务所 程度普遍提高,一般都能慎重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有能力处理好个人事务。  刘海红(北京右安门法庭庭长):  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我和同事们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就应该尽快让人家离婚。《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有关方面设置一些人为的障碍,拖延或强行不让离婚,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而且法院的职能就是裁定是非,没有必要干涉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按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有15天的答辩期,但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时可以灵活掌握,按当事人要求省略答辩期,同样在三天之内就可解决。未来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简化离婚手续是不可避免的。  巫昌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现象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但《婚姻法》的修订没有涉及离婚调解。《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二十五条)”  近些年协议离婚的比重逐年上升,有数据显示,在上海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比重曾经是1∶3,而近年则反过来为3∶1。协议离婚增多,意味着人们更加看重对私权的维护,离婚属于一种私权,结婚与离婚都是个人的自由,婚姻本身有相当的复杂性,管得太多在某种程度上是妨碍了当事人权力的行使。然而,在离婚率上升的同时复婚率也上升,这说明离婚也有愈发轻率的一面,针对这种情况,不能不说,调解仍是防止轻率离婚的有效途径。在美国就专门有调解法院,在英国也规定需要两年的冷静期。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2页) 长沙正规调查哪家好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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