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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外情调查取证:非法同居应该怎么处理?

简要描述:非法同居应该怎么处理?核心内容:对于非法同居该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下面诉宁网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一、离长沙私家调查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

  • 更新时间:2023-12-0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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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应该怎么处理? 核心内容:对于非法同居该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下面诉宁网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知识延伸: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赠与合同中确定长沙私家调查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长沙婚姻调查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长沙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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